3月4日,仙游县农业和农村局、仙游县财政局联合发布了《稳定粮食综合生产能力17项措施》,有效期两年。
第17条措施包括落实党和政府对粮食安全的同等责任,加强粮食优惠政策和补贴,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,突出并严格控制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使用。2022年及以后新批准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将全部用于发展粮食生产。每年至少种植一季粮食作物,或与非粮食作物间作、套种、轮作种植一季粮食作物
在增加粮食优惠政策补贴方面,支持农业合作社等农业生产经营主体,家庭农场和农业企业发展粮食生产。大农户可以通过注册家庭农场获得补贴;对仙游县种植粮食30亩以上的农户,将早熟粮食种植奖励标准由每亩30元提高到每亩100元,由上级下达的耕地保肥补贴专项资金
农业经营实体(企业、合作社、家庭农场等)和村集体投资弃耕地(2021年4月基本账户弃地)补贴,复垦规模相对连续10亩以上,种植不少于一季粮食作物,在参加其他粮食稳定补贴措施的基础上,经县农业技术部门验收,亩平均产量不低于上一年当地平均产量70%(第一年)、80%(第二年)和90%(第三年),前三年给予每亩每年600元的叠加改造补助,其中一半由市、县级财政承担。基本账户外弃耕地种粮补贴标准为600元/亩,补贴资金由县财政承担
此外,十七项措施还提到了土地流转奖励、农田水利设施管理保护高标准补贴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