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期,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粮食加工品、食用油、油脂及其制品、饮料、糕点、餐饮食品、茶叶及相关制品、淀粉及淀粉制品、罐头、食糖、蔬菜制品、食用农产品等共360批次。检验项目包括质量指标、重金属、生物毒素、食品添加剂、农兽药残留、微生物污染和其他污染物等7类指标。其中,合格产品356批次,不合格产品4批次。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:
合格产品具体情况
详见附件2。
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
(一)南宁市锦粮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“调制鲜湿米粉”,不合格项目为大肠菌群,检验结果为①6.2×103CFU/g,②2.6×104CFU/g,③4.3×104CFU/g,④4.8×103CFU/g,⑤2.2×103CFU/g,标准值为n=5,c=2,m=20,M=102。
(二)南宁市长旺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、标称南宁市锦粮食品有限公司委托生产的“调制鲜湿米粉”,不合格项目为大肠菌群,检验结果为①1.3×105CFU/g,②1.1×105CFU/g,③2.1×104CFU/g,④1.4×104CFU/g,⑤4.8×103CFU/g,标准值为n=5,c=2,m=20,M=10²。
(三)南宁市顶润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“蛋黄酥(鸭蛋黄▪红豆味)”,不合格项目为菌落总数,检测结果为①2.3×106CFU/g,②2.0×106CFU/g,③3.5×106CFU/g,④5.3×106CFU/g,⑤6.1×106CFU/g,标准值为n=5,c=2,m=104,M=105。
(四)广西南宁黎师优品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“翼养源芝士留心酥”,不合格项目为菌落总数,检测结果为①9.5×105CFU/g,②9.5×105CFU/g,③8.5×105CFU/g,④1.4×106CFU/g,⑤7.0×105CFU/g,标准值为n=5,c=2,m=104,M=105。
以上检验机构为广电计量检测(南宁)有限公司。
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,各相关县(区)市场监管部门均已依法开展处置。同时,责令生产经营者对已生产、销售的不合格产品依法召回、下架,分析原因及限期整改。
特此通告。
附件:1.本次检验项目
2.合格产品信息
3.不合格产品信息
4.不合格项目的说明
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
2020年9月4日
相关附件下载:
附件1 本次检验项目-2020年第13期.doc
附件2 合格产品信息-2020年第13期.doc
附件3 不合格产品信息-2020年第13期.doc
附件4 不合格项目说明-2020年第13期.doc