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】呼和浩特全方位……

近期,呼和浩特市各学校陆续开学,为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学校食堂、集体用餐配送单位、校外托管机构及校园周边餐饮单位食品安全监管工作,市市场监管局开启秋季校园食品安全专

近期,呼和浩特市各学校陆续开学,为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学校食堂、集体用餐配送单位、校外托管机构及校园周边餐饮单位食品安全监管工作,市市场监管局开启秋季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检查,通过“12345”工作法,确保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饮食安全。

坚持“一个原则”。持续落实食品药品安全监管“四个最严”原则,持续加大师生食品安全监督力度,力做师生最暖心的“舌尖卫士”。

强化“两个职能”。立足“服务”和“监管”两个职能,重点围绕目前疫情防控工作、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,风险等级评定、风险管控、校外托管机构监管等工作要求,制定和完善监管措施和计划,确保每项工作落到实处。

围绕“三项法律法规”。根据《食品安全法》《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》《反食品浪费法》,严厉查处校内外食品经营者无证经营和超范围经营行为;严厉查处采购、销售或加工制作腐败变质、霉变生虫等感官性状异常和超过保质期等食品和食品添加剂行为;严厉查处超范围、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行为;严厉查处餐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未经洗净、消毒或者清洗消毒不合格行为;严厉查处未按规定制定和实施经营过程控制要求的行为;严厉查处食品浪费行为。

抓好“四个重点”。做好校园周边餐饮单位疫情防控工作。督促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相关要求,加强对就餐人员的疫情防控管理,做到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得进场消费。做好学校食堂、集中用餐配送单位、校园周边餐饮单位的风险管控工作。要求将风险管控平台应用工作作为年度重点工作抓好落实,推动完成自治区市场监管局提出的“平台应用市场主体自查率达到100%”的目标。做好风险等级“D级”应检尽检工作。根据《内蒙古自治区餐饮服务风险分级管理办法(试行)》,认真开展学校食堂、集中用餐配送单位、校园周边餐饮单位的风险等级“D级”应检尽检。做好校外托管机构监管工作。根据《呼和浩特市学生校外托管机构管理办法》,结合市场监管部门职能职责,切实做好校外托管机构监管工作。

做好“五项检查”。查人员健康管理是否到位。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证明,不符合要求的不得上岗工作。查内外环境卫生是否到位。对食堂食品库房或食品贮存区域等区域是否有有害生物活动迹象,灶台、油烟机有没有清洗,有无对场所进行消杀通风等方面进行检查,确保内外环境卫生都符合要求。查设备设施能否正常运行。对“三防”设备是否齐全、冷藏冷冻柜、消毒柜、留样柜运行情况,明厨亮灶显示屏使用情况,食品级整理箱、脚踏式垃圾桶、刀具用具使用色标等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,确保设施设备运行情况能满足日常需求。查积压食品清理情况和新进食材索证索票情况。检查积压食材是否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,新进的食材来源是否合法、索证索票是否齐全等情况,确保原材料使用安全。查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的食品配送情况。对容器材料是否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、配送车辆有无进行消毒,有无配备满足温度要求的容器设备等方面进行检查,确保运送过程符合食品安全要求。

(记者 祁晓燕)

郑重声明: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,仅作为参考,如果网站中图片和文字侵犯了您的版权,请联系我们处理!

为您推荐